醫生教路 3招防暖水袋灼傷
發布時間: 2016/01/25 23:50
最後更新: 2016/01/26 10:17
氣溫急降,僅24小時已造成11人低溫症危殆送院。市民保暖也要小心,有小童使用暖水袋時爆開,灼傷腳背甩皮;亦有市民用暖水袋敷過夜,翌日腳踝灼傷起水泡,留下網球般大疤痕。有急症醫生教路,3招防暖水袋灼傷。
醫管局截至下午5時的過去一日,接獲47人因低溫症到急症室求醫,年齡介乎40至101歲,11人情況危殆,其中一名長期病患長者陷昏迷,於北區醫院留醫,其餘正於瑪麗、聯合、屯門醫院及廣華醫院接受治療。
天氣寒冷,不乏用暖水袋時灼傷個案,有市民於Facebook上載照片,指已使用兩年的德國製暖水袋突然爆破,兒子右腳被熱水灼傷,表皮綻開,需送院治理,呼籲大家勿用暖水袋。
香港急症醫學會會長蔡振興說,曾見過一名獨居婆婆將暖水袋置入被內暖腳,豈料雙腳將暖水袋壓爆,「婆婆於被窩內不能即刻走,行動亦慢,待揭開被時皮膚已熟,有水泡,屬二級燒傷。」
暖水袋即使無爆亦需小心灼傷。陳小姐(化名)數年前用暖水袋敷過夜,翌晨上班時感到右腳有刺痛感,才知腳踝有一個如網球大的水泡。她指,當時將剛煲滾的水注入暖水袋使用,使用時有裹上毛巾,亦無爆開,怎料仍會灼傷,現事隔多年仍留有疤痕,不敢再使用暖水袋。
蔡振興認為,暖水袋較便宜,多長者使用,提醒市民勿將膠製暖水袋「摺完又摺」,否則會致塑膠疲勞,使用時摺位就容易爆開;又教路勿將剛煲滾的水即時注入暖水袋,應先「攤凍一陣」才注入,使用時亦應以布袋包裹,以免灼傷。
蔡又稱,大多暖水袋灼傷個案屬二級燒傷,即已出現水泡,如皮膚泛紅感痛楚已屬一級燒傷,宜即時拿走暖水袋,及後以凍水或冰水沖洗患處散熱並求醫,「如果水泡不大,可先觀察一段時間,塗上燙火膏,但不要自行刺破水泡。」
另外,醫管局15間有內科病房的急症醫院,有10間公院內科病床使用率均達飽和,包括伊利沙伯、屯門及聯合醫院等。